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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坐公車,坐了博愛座。
(看著另外三張空著的紅椅子,身後一名年紀比我大卻不肯坐的女性…我只能說,對不起…我剛上完班,腳實在很痛。)
默默下了決定,當所有的椅子被坐滿時,只要有需要的人一上車,我就要讓位。
33歲前要做的33件事,細算了一下,竟然都是去看演唱會。
被媽媽抱著的三歲小女孩,對著她扮了一個很醜的鬼臉,「哭吧哭吧!」的惡作劇,結果,她笑了。媽媽也看我了。
騎摩托車的我有雙面人格。
正名一點也沒意義,還不如將花在大街小巷,有關於改變你們名稱的招牌錢,捐給福利機構。(其實這也是在創造製作看板的公司業績吧…這不外乎也是種…經濟救助啊…)
沒有自信。只當一切是雜談的發洩。
目標,在離開學校之後消失了。之前不是在騙人,只是…我看到了現實。
每次經過老人院時總是忍不住抬頭向上看。
小時候的我,沒有質疑過有沒有聖誕老人。
做人很自私的,會遺忘,是因為不太放在心上。
會健忘,是太懶去選擇放長期記憶區還是短期記憶區。
沒在記任何人的生日、紀念日。
走出去後,發現我是大眾臉。原來我並不特別。
別問我寫了什麼,有時候我也解釋不出來。
不會對焦,不是不聽人說話,不是太高傲無禮,而是太害怕。
我不是T。
同學說我有少女情懷的表現,將她們心中原本害怕的答案打個大叉叉。
我還沒看,周董的「不能說的秘密」。
果真是想什麼,說什麼。
這實在是很有後續能夠說。
噓~~~這都是能說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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