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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-07-08 22:21:41

我很不喜歡
當一群人出遊時,除了主辦人之外,其他人的邀約。

「這樣並沒什麼吧?」
的確。
是沒什麼。

但是,我就是不喜歡。

第一、 這樣是對主辦活動的人有著某種程度的不尊重。
第二、 如果今天,只為了區區客套,而邀到主辦人討厭的對象。

看似沒什麼
卻是關鍵。
亦是一個活動成功與否的關鍵。

而我們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
為了不傷和氣,除了主辦人之外的人,總會為了讓某些人心安,而邀請這「某些人」。這樣,不但會讓主辦人頭痛,更有可能讓主辦人玩的不開心。

而那些進行邀約的人
卻依舊玩得不亦樂乎。
而那些被邀約的人
卻不知自己是被深深厭惡。

不是很不公平嗎?
對於我這種見不得別人好的傢伙,我同情主辦人。

因為如此
我對於這樣的事已逐漸變得敏感。
也變成
我的原則之一。

(給嫁女,我們總是不知道很多事情,因為我不想當個被深深厭惡的人,所以我增加自己的原則,來確立事情,我會有如此反應,是因為我不想自己難做人,也不想讓妳變得難以做人,可能這樣的做法,讓其他人不以為然,不過我相信,你會懂,我在說什麼,而我就是這樣,被自我原則要求的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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